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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老媽曾經告訴我,在我小時候,算命的師傅曾說我是個有口福的人。從前並沒有想太多這類的東西,不過最近,我真的發覺自己是個有口福的人,因為可以吃到好吃的東西,我就會感覺自己是個超幸福的人,容易滿足也算是好命。

換句話說,我是個超容易被食物收買的人。

記得有一天走在路上,突然很想要吃吵米粉。但是放眼望去只有肯德基和Fridays,當下我是忍下來了,但心裡還是掛念著米粉。沒想到隔天中元普渡,辦公室的阿姨炒了40把的米粉,帥呆了,我足足吃了三天也不嫌膩!在我心裡,這米粉好吃得可拿200分,就算分數爆錶也無所謂。還有一天,半夜11點半,我突然告訴老公想要吃玉米,但因為怕胖就做罷。又是隔天回到娘家,進門就看見老姊坐在客廳啃玉米,當場感動地覺得我老媽真是神,果然我這個作女兒的想什麼老媽都一清二楚。

昨天中午出去吃三商巧福的牛肉麵,碰上特價69元一碗,感覺自己好像賺到(因為事前完全不曉得);中午的便當盒裡有婆婆滷的好吃海帶,也讓我感覺整頓飯都變好吃了。雖然是微不足道的事,但是換個方式想,幸福感也就倍增許多。這或許就是所謂的『口福』,嘴裡吃著、心裡感覺幸福,人生嘛!不必大魚大肉也可以有小小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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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e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