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聽廣播談愛人之間相互贈禮的原則=送禮要送到人的心坎兒裡,這樣才會讓收禮的人賭物思情,不會忘記有一個這麼樣的愛人隨時都在守護著自己。我猛然想起高中時候收到的一份生日禮物,或許那個同學並不是有意想要達成讓我牢牢記住的目的,但是每次看到那份禮物,就一定會想起和她相處的種種。

我高二那年收到一份生日禮物是放置筷子的一個白色瓷材質的小長方形物體,說實在,收到這份禮我有點錯愕,不曉得該如何去使用。因為我的生活裡完全沒有這種東西發揮功效的餘地,所以它一直被我丟在抽屜的某一個小角落裡,卻深深烙印在我的腦海裡。我完全相信當時她送我的原因純脆是因為還蠻好看的。就這樣成為我現在印象最深刻的生日禮物,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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